备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报名方式 考生及时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免试专升本相关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5年3月15日9时至17日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考生报名信息填报说明》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役证(或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和高职(专科)毕业证明扫描件(应届生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者,同时上传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否则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测试办法 (一)若专业第一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第一志愿考生免于测试,均予以预录取。 (二)若专业第一志愿填报人数大于专业招生计划数,学校将组织综合测试,所有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综合测试(入伍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免于测试),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的录取环节。 综合测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1)文史常识(分值40%);(2)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分值30%);(3)时事政治(分值30%)。 学校测试通知将在本科招生网(https://zs.zufe.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志愿填报 (一)填报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登录考试院官网(www.zjzs.net)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 (二)填报要求。考生只能按本人报名时所选的类别,填报该类别内的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 七、录取规则 (一)符合报名条件,且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免于测试,优先录取。 (二)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视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综合测试。如需安排测试,则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测试内容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1.文史常识成绩,2.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成绩,3.时事政治成绩。 (三)当我校第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将进行后续志愿录取,测试及录取规则按第一志愿录取的工作流程进行,以此类推,直至第三志愿结束。学校拟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四)对非应届考生,学校于4月底前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高校于7月15日前完成高职(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确认,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复核,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 免试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学费及住宿费按同届普通专升本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九、附则 (一)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立功情况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7557163。 (四)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办公室:0571-87557480、87557456 本科招生网:https://zs.zufe.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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